鰻苗捕撈漁期從4月1日至10月31日結束,漁業署籲遵禁止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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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鰻苗捕撈漁期將於31日結束,除花蓮縣及台東縣外,其他縣市轄屬的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自4月1日起至10月31日禁止捕撈鰻苗。

包括在岸際以「人力」從事捕撈者,以及使用漁船(筏)進行海上捕撈者,違反鰻苗禁漁期規定者,將核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呼籲不要觸法,以免受罰。

小編評:遙想當年農曆過年在河口撈鰻苗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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