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在去年底通過一項法案,明文規定大型超市不得任意丟棄還可食用的食物。規定一出,許多超市都趕在過期前,將食品送往慈善機構或食物銀行。民眾對此法案大都表達正面態度,而弱勢族群更能以低價買到所需的食物,一舉數得;但還是有些東西不管怎樣、就是賣不出去,這時超市就會自行做成濃湯等加工食品,每週的產量,就高達2500瓶。而優酪乳等乳製品保存期限較短,店家會在到期的6天前,就將商品送往慈善團體。部份團體,也會自行出動貨車進往回收。
慈善團體回收後,再送到各分部的店舖內,以市價1/5的價格銷售。但能來這裡採買的人,僅限於領福利金與退休金的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