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會同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今公布,日前執行「中醫藥聯合稽查專案計畫」,針對花蓮5家中醫醫療機構、中藥販賣業及4處市場進行稽查,查獲1件高麗蔘片(中藥材)產品包裝標示不符合藥事法第75條規定,另於美崙市場查獲1件未領有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販售杜仲等10種中藥材攤販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衛生局說,2件不合格均依違反藥事法規定處以罰鍰。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李宏滿表示,民眾於冬令進補時慎選中藥材,應在領有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處所或經中醫藥專業人員指示及說明下購買使用。他呼籲未領有中藥商許可執照的業者,勿違規販售中藥,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