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材二氧化硫、黃麴毒素,將規範殘留量

衛福部首度針對中藥材訂出二氧化硫殘留限量標準,今年八月起,除了龍眼肉、烏梅、枸杞、山楂等廿五項中藥材限量四百ppm(百萬分之一)以下,其餘中藥材皆不得超過一百五十ppm。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業者為避免藥材被蟲蛀,增加保存期限,也希望增加中藥材顏色,常用燻硫法,但產生的二氧化硫會誘發氣喘,因此訂定中藥二氧化硫殘留標準。他表示,食品規範脫水蔬菜中二氧化硫限量在五百ppm以下,中藥材主要提供患者使用,所以更嚴格。

同時,衛福部中醫藥司也訂出中藥材黃麴毒素限量標準,胡椒、麴類、橘皮、黃耆、紅耆等卅七種中藥材的總黃麴毒素須在十ppb(十億分之一)以下、黃麴毒素B1則在五ppb以下。另外,考量藥食同源,菊花、蓮子、白木耳、龍眼肉、烏梅乾、百合等十八種中藥材,若作為食品使用,須符合食藥署食品規範。

黃麴毒素與肝病有密切關係。陳聘琪表示,許多作為中藥材的植物,含水量高,黃麴毒素不只會出現在花生、黃豆等製品,甘草、大棗、山楂、枸杞等卅七種中藥材也容易因潮濕而產生黃麴毒素,因此針對這些中藥材訂定總黃麴毒素與黃麴毒素B1限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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