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謝姓男子指日前在一家超市購買美國進口的安迪士(Andes)薄荷巧克力,吃掉22片後,撕開第7片包裝,赫見裡面的巧克力有條活生生的蟲正在蠕動,他嚇了一大跳,向代理商索賠2萬元的精神賠償,但對方最多只願賠巧克力價格3倍金錢共255元。
安迪士(Andes)的台灣代理商、品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理葉光華表示,巧克力有蟲,可能是運輸、存放、陳列過程出問題導致,他們代理約20年期間,遇過類似狀況有3、5次,都盡最大誠意向消費者致歉,業界賠償行情是產品價格3至9倍金額,要求2萬元無法接受,公司尊重消費者後續任何求償。
律師陳惠伶表示,消費者若因吃了有蟲的巧克力因而感到身體不適,可檢附就診證明等,向業者提損害求償;另若買到瑕疵品,可要求業者更換產品,但針對食品瑕疵案,法律上不會有針對精神賠償的求償。
台大昆蟲博士周文一指出,畫面中的蟲是粉斑螟蛾幼蟲,喜歡吃榖粒胚芽部、表皮,會在穀物表面吐絲結繭藏,無毒性,誤食了對人體應不會有危害,巧克力有蟲,研判問題是出廠後出貨過程、倉儲環境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