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電子煙含致癌物未合法 醫師:最好戒掉(2017/09/28)
衛福部台南醫院醫師指出,104年調查顯示我國國中生與高中職生使用電子煙比率比成人使用率高,因電子煙內含尼古丁、甲醛、丙二醇等多種化學致癌物質,對健康風險性高,且目前在我國尚未合法,最好能戒掉。
近年發現電子煙使用率逐漸上升,依國民健康署104年調查顯示,我國18歲以上成人吸食電子煙比率為0.9%;而國中生和高中職生使用率分別為3%和4.1%,代表電子煙在青少年族群有相當高的使用率,因為電子煙目前在國內尚未完全合法,使用時所受到的潛藏健康危害(如致癌)不容小覷,值得積極介入防制。
連結:台灣將全面「禁止電子煙!」 違法製造販售「代價超慘烈」(2017/10/02)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2日)討論《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包括加強電子煙管制,將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廣告與場所內吸食,並將吸電子煙列為吸菸行為,未滿18歲及孕婦都不能吸食。
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會後轉述指出,會中針對修正內容達成共識,預計送下周四(12日)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張秀禎指出,電子煙不但含有尼古丁,且都是化學物質,所以應該從嚴管制;加上國內吸食電子煙的國、高中生,也有上升趨勢,所以將加強管制電子煙。未來修法後會把違法販售電子煙者罰鍰提高到1萬至5萬元;違法製造或輸入電子煙者罰5萬至25萬元。
此外,張秀禎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把使用電子煙視同吸菸行為,規定未滿18歲跟孕婦不得吸食電子煙,也不能在禁菸場所使用。張秀禎還說,一般菸品方面,擬規定包裝的警示圖文面積由不得少於35%,大幅提高到不得少於85%;如有民眾因為勸阻吸菸或拒絕供應菸品給18歲以下者而遭到侵害,草案增訂將提供法律跟醫療扶助;另外新法也將禁止加味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