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衛生局表示,藥品檢驗僅對治療某種病症使用的中藥,檢驗是否摻含西藥成分;至於藥品品質優劣,或成分分析暫無受理,若民眾服用中藥後,如發生疑似西藥副作用,衛生局可轉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藥品成分進行檢驗。
民眾送驗時,需填寫「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受理消費者藥物化粧品檢驗申請單」及「切結書」,無須任何費用,藥品送驗時,應以完整原包裝並說明來源,最好檢附購買憑證。檢驗劑量錠劑、丸劑、膠囊劑40粒以上;軟管劑、霜劑50公克以上;內服液劑100C.C 以上、外用液劑100C.C 以上、散劑、顆粒劑50公克以上、注射液劑50C.C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