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規定保存之紀錄,
應於每月10日前將原料、半成品或成品
以電子方式申報前一個月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資料至非追不可 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104年6月8日修正);
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範圍食品生產鏈之往上一手來源追溯及往下一手成品追蹤之紀錄管制。
上傳資料包含:產品/原物料、交易對象、進貨、出貨與批次(生產)資料等,
資料內容結構可參閱非追不可平台;
目前資料登錄的方式為:
1. 在平台逐筆輸入
2. 在平台以Excel方式整批上傳
3. Turnkey 方式直接上傳
可以預見人工上傳廢時重且易有錯誤,因此建議使用ERP以系統界接方式直接上傳,不僅非追不可,連同(財政部)電子發票強制使用、通路食品私有雲 與通路電子發票(加值中心)等都可以以系統取代人力! 0800-888162
・非追不可完整資訊》http://goo.gl/GNQn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