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GMP藥廠「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遭控為規避稽查,涉嫌在鐵皮倉庫從事暗帳、改換藥品包裝盒,彰化地檢署11日會同彰化縣衛生局,當場查獲成堆回收藥品,並拆除某廠牌抗黴菌液的外包裝批號,涉嫌將有效期限2018年換成2020年新包裝
蕭惠玲表示,待食品藥物管理署派員協助清點查核,如果確實為偽、過期藥品,將全數進行銷毀。但藥廠人員指出,是藥品包裝有毀損,所以才進行重新包裝
檢方拘提、傳喚藥廠葉姓廠長、陳姓副理、游姓包裝組長和吳姓會計、2名員工到案,對犯行大致坦承,檢方訊後認被告涉嫌違反《藥事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諭知葉、陳、游各以100萬、20萬、5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彰化地檢署,查獲彰化市合法的「大豐製藥公司」,涉嫌在鐵皮搭建的倉庫內,將大批回收將到期或外包裝毀損的藥品,進行更換包裝盒、批號,以達到延長藥效期限,並扣得大豐公司涉嫌逃漏稅的大批證物,正深入追查中;至於違反藥事法方面,縣府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雖然廠方辯稱,只是回收外包裝破損藥品再改裝上市,但是已明顯在非法定的廠房內,從事產製、包裝藥品等不法行為,如查證又涉及到回收過期、將過期的藥品,進行改保裝後又上架銷售,則明顯觸犯產製「偽藥」的罪行,再要求所有產製問題的藥品品項全數下架回收外,除了最高可開告一億五千萬罰款,並會觸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移送給檢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