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測市售「手推嬰幼兒車」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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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檢測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2940 「手推嬰幼兒車安全標準」規定,就「靜態耐用性」、「車台鎖定裝置」及「夾手傷害」等項目進行檢測,並依據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依國家標準規定查核中文標示。

標準檢驗局指出,手推嬰幼兒車屬該局應施檢驗範圍,未符合檢驗規定者,不得進口或出廠上市陳列銷售,經檢驗合格之手推嬰幼兒車,都有「商品安全標章」,惟消費者仍要注意正確使用,若使用不當,亦可能使嬰幼兒有受傷之危險,該局提醒消費者,使用手推嬰幼兒車時仍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應熟讀說明書之使用方法,有關各部之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
2.不要將嬰幼兒單獨留在嬰幼兒車上而無大人看護。
3.欲調整嬰幼兒車上之任何可活動構件時,務必注意嬰幼兒的肢體與車台保持安全距離,以免造成嬰幼兒受傷。
4.當使用手推嬰幼兒車時,首先應確認車台之鎖(固)定裝置是否都確實定位,才可將嬰幼兒抱入嬰幼兒車。
5.將嬰幼兒放置在嬰幼兒車上時,需將安全帶調整適當鬆緊並正確的扣合及使用。
6.當嬰幼兒在手推嬰幼兒車上時,勿將整個車台向上提起,以避免意外收合而夾傷小孩。
7.嬰幼兒車靜止時,務請使用車輪之煞車裝置以固定車台,避免車子移動。
8.使用手推嬰幼兒車時勿搭乘電扶梯,應改搭電梯,惟進出電梯時應注意安全,勿使車輪卡在電梯門(樓板與電梯地板之間)的縫隙,以防被電梯門夾住。

標準檢驗局再次提醒民眾購買手推嬰幼兒車時,須留意商品本體上是否貼(印)有檢驗合格標識,並請檢查是否附有完整之標示及使用說明書,以指引民眾正確之使用方法、維護保養程序、使用及安全上應注意事項等,確保嬰幼兒之乘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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