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品出口至哥倫比亞之衛生登記作業規定

連結:台灣食品出口至哥倫比亞之衛生登記作業規定

辦理食品飲料衛生登記之必需文件:

1.衛生福利部出具之自由銷售證之英文本,經公證人、我領務局認證,再送台灣駐香港領事(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及哥國駐香港領事分別驗證後,送哥國外交部驗證,該等程序完備後該外國(台灣)文件始具備在哥國使用之效力。向INVIMA送件時,除英譯本、中文原本之外,另須檢附該文件西文譯本,翻譯需由具哥國官方翻譯資格者所為並簽章。具哥國官方翻譯資格者清單詳 https://tramites.cancilleria.gov … es/traductores.aspx;

2.產品之”ficha tecnica” ( Data Sheet ),無須認證驗證,惟倘原本是外文(如中、英文等),同樣須檢附上述領有哥國官方翻譯執照者之西文翻譯;

3.需檢附我廠出具之Carta de Fabricacion(Letter of Manufacturer,授權哥商經銷之文件),無須認證驗證,其翻譯亦無嚴格要求須由具哥國官方翻譯資格者所為。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