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基興:標示基改產品的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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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評估時,使用「實質等同原則」,亦即,比較基改食品與相對的傳統食品,例如,比較基改抗旱西瓜與傳統西瓜。若兩者實質等同,就視為無安全性顧慮。2002年,世界衛生組織聲明:「目前在國際市場的基改食物已通過風險評估,對人體健康不大可能呈現風險;在已經核准的國家,民眾食用多年,並無健康效應。」2010年,歐盟研究與創新總署報告顯示:超過25年、多於130個研究計畫、500餘獨立研究團隊,所得主要的結論為,生物技術(尤其是基改生物)本身並沒比傳統育種技術更具風險。2012年,出版《科學》(Science)期刊的美國科學促進學會(AAAS,創建於1848年,世界最大的公益科學組織)聲明,標示基改食品為「荒謬警訊與誤導消費者」。同年,美國醫學學會聲明:(1)支持美國國家科學院的結論「沒有證據顯示基改技術或不相關生物間的基因移動,就會產生獨特的風險;「基改DNA生物、未基改生物、其他方式改造的生物」3類的風險均相同;評估基改生物的風險,目標應是該生物的本質與導入的環境,而非其是否來自基改。(2)沒有科學根據須將基改食物標示,除非伴隨著對消費者的教育,自願標示並不值得。(3)支持基改食物上市前、強制性的系統性安全評估。

宣稱「民眾有權知道食物內含」者,似乎大義凜然,其實,只是自己不解基改科技,又誤導民眾。其實,我們要注意的是,食品是否受到寄生蟲與病菌污染,而非是否基改。國人花費太多心力,擔心科學界善意幫助作物與環境的基改產物;又將衛福部食藥署弄得人仰馬翻。國人要拼經濟,就將已有成果的基改蘭花、木瓜、稻米等推廣國內外,這是務實作法。


小編評:資訊揭露,自由選擇不是很好嗎?這跟牛肉無害,但牛肉標示讓不吃牛的人去選擇有錯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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