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照洲:查驗複方食品添加物,我創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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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一連串食安風暴,發生在國內的應可溯自塑化劑事件;當時輿論指出,塑化劑事件成因,應歸諸民國89年食管法修法後,衛生署公告取消複方添加物查驗登記;其實這起事件主角──起雲劑,是經衛生署查驗登記核准的複方添加劑,即起雲劑是「合法的添加物」,而不肖商人為節省成本或增加保存期,「惡意」添加塑化劑取代部分成分,並將這些經變造「具有查驗登記字號的起雲劑」賣給不知情的下游廠商使用。從事件本質來看,這是惡意的犯罪行為,與產品是否查驗登記根本無關。

再以時間點分析,不難發現:取消複方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的規定,並不是造成塑化劑事件元凶。這起事件禍首──昱申或賓漢生產及販賣含塑化劑的起雲劑,可能早在20、30年前即已發生,而複方添加物查驗登記是在民國90年公告取消,塑化劑事件經歷須要與不需要查驗登記兩種管理制度,卻無法阻止不法商人在通過查驗登記後惡意變造產品。

我們必須面對的,還是地方稽查人力嚴重不足的老問題。不論是源頭管理,追溯追蹤系統的建置,強制登錄的執行;要達到有效管理,強力稽查是最根本、最重要的落實手段。雖然政府提出以預備金增加地方臨時人力或建立志工大隊,然是否具專業稽查能力,以有效揪出不法,值得深思。


小編評:康康說話還是一樣中肯,我真懷念他領導TFDA的時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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