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公布市售食品殘留動物用藥監測結果,共抽驗牛乳、羊乳、香腸、漢堡肉和雞肉等100件產品,僅高雄市衛生局檢出一件「營養強化羊乳」含不得檢出的林可黴素0.012ppm,且上有「GMP標章」。食藥局表示,林可黴素是一種抗生素,用於治療動物遭細菌感染,其每人每日可接受攝取量 (ADI) 約為0.03 mg /Kg bw,60公斤成人1天可接受攝取量為1.8毫克,以本次檢出檢體0.012ppm計算,60公斤成人要喝下150公斤以上的羊乳才會超標。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務科主任林杰樑指,林可黴素使用在動物中會跑進乳汁,高劑量有過敏性休克風險,此次檢出劑量只有0.012ppm,劑量太低應不致對人體造成傷害。
連結:GMP羊乳驗出抗生素 業者將訴願
辰穎公司廠長黃彥穎表示,林可黴素可合法使用在家畜,是一種動物抗生素,用來治療咳嗽與氣管疾病,動物用藥標準規範牛乳容許量為0.15PPM,但羊乳沒規範,結果被解釋不得檢出,很不合理,將提出訴願。
高雄市衛生局檢驗人員指出,牛、羊乳不同調,與食品採正面表列有關,可能過去有業者提出牛乳相關的申請後,經認可而列入,但羊乳沒有,未來羊乳業者可以針對林可黴素提出申請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