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保護基金補助辦法,挹注大統長基混油案、頂新油案、塑化劑事件訴訟費

連結:食安基金啟動,幫受害者求償 (2014/09/10)

一年內兩度爆發食用油風暴,重創消費者信心,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砸下重金,編列四千九百萬元食品安全保護基金,協助受害者向廠商求償。

這是國內第一次設立食安基金,四千九百萬元中有四千六百萬元用在幫消費者打官司,以及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不過,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訴訟到底對消費者有無意義,值得三思,不如直接賠償消費者。

食安基金初期只有九百萬元來自對不肖業者的罰款,其餘四千萬元由國庫編列,由納稅人埋單。食藥署原本期望,去年大統長基遭開罰的十八億五千萬元能挹注食安基金,但法院只開罰負責人高振利三千八百萬元,衛生單位又以一罪不二罰而撤銷原裁罰

連結:食安基金助求償 消基會籲三思(2014/09/10)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消基會還在協助塑化劑與胖達人的消費訴訟,估計一案一年約需花費100萬元。但訴訟對消費者有無意義,值得三思,消費者要的只是公道補償,但訴訟冗長,就算勝訴,消費者也不見得拿到賠償。

過去塑化劑事件求償24億元,但衛福部在網路上公布衛教手冊,提及塑化劑會在短時間內排出人體,對健康不會造成立即危害等見解,成為被告廠商在法庭上答辯利器,最終一審僅判賠120萬元。雷立芬建議,食安基金應直接補償受害消費者,而不是繞一圈協助消費者打官司,否則最後消費者可能什麼都拿不到。

小編評:真的,告也告不贏,長期身體傷害又無法舉證…


連結:檢舉黑心食品 食安基金幫你出訴訟費(2015/04/08)

衛福部食藥署宣布實施「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補助食安受害者和檢舉者的訴訟費用,個人每年上限20萬元、100百人以上團體訴訟最高補助300萬元。目前已有消保處、消基會等將代受害者提出團體訴訟,一旦成案基金就會補助相關費用。若提團體訴訟,人數達20人最高補助100萬元、50人最高補助200萬元、100人以上最高補助300萬元,但有特殊狀況並附有具體事證,補助金額不受上述限制。

連結:食安基金補助打官司 求償「頂新黑心油」有望開第一槍(2015/04/08)

黑心食品求償,你打官司,政府給補助!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8)天表示,已正式公告「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上路,針對打團體訴訟的食安事件給予最低100萬元、最高無上限的補助,用於律師報酬及訴訟相關費用,目前食藥署已接到「頂新黑心油」以及「塑化劑」上訴2案的申請,將會儘速審查、決定。

食藥署日前正式公告「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上路,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表示,依據其法源依據,只要是103年2月5日修法後發生的食安事件,通通可適用,提出申請。

小編評:喔喔喔,挹注戰力。


連結:設置「食安基金監督小組」,啟動食安基金之功能(2015/07/06)

為保障食品安全事件消費者之權益,衛生福利部依據103年12月10日修正公布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之1第5項規定,設置「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委員由學者專家、消保團體、社會公正人士共14人組成,並由臺灣大學楊泮池校長擔任委員兼召集人。主要任務包含:食安基金之工作計畫及財務狀況之監督、食安基金各項補助業務之審查,及相關工作之監督執行。

監督小組已於104年6月5日假本部召開第1次會議,會中報告食安基金之籌備歷程、經費概況及本年之工作計畫,討論健康風險評估之規劃、基金受理捐贈及各類補助案件之審查程序等議題。對於近年發生數件重大之食品安全事件,衛生福利部已收到8件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消費訴訟之經費補助申請,俟完成審查後,依法將由食安基金補助其律師報酬及訴訟費用,此為食安基金之重要功能。

食安基金監督小組之設置,象徵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之正式啟動。監督小組將秉持公正、透明之原則,協助監督食安基金之運作,及各項補助業務之執行,俾發揮食安基金之功能,落實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促進我國食品安全之完善。

小編評:食安基金要用,也需要有人監督啊。


連結:食安基金發出390萬元 助消費者打3大案(2015/08/27)

連結:大統摻油案 食安保護小組將補助假執行費用(2015/08/27)

國內近年頻傳食安風暴,有許多消費者聯合起來對廠商興訟討公道,食品藥物管理署下午表示,食安基金監督小組日前已核定3大案的補助費用,包括狀告大統長基的混充油案、狀告頂新的黑心油案、狀告使用塑化劑的食品業者案,共將撥發390萬元給代表消費者興訟的消保會與消基會。這也是食安基金首次撥款給消費者團體以助消費訴訟。

食藥署表示,這3案共有2萬4000人左右對廠商興訟,其中大統長基混充油案約3800人,頂新黑心油案約2萬人,塑化劑案約570人,而食安基金針對前述各案,將分別撥補130萬元、140萬元、120萬元,其金額並非依據興訟人數,而是補助律師費等訴訟相關支出。

三案中,大統長基混充油案已宣判,消費者不服、已上訴,並向法院聲請假執行,但其所需擔保費原不足,獲食安基金補款後,官司得以持續進行;塑化劑案此前也已宣判,消費者也不服,已提上訴;頂新黑心油案則仍在訴訟中。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表示,成立管理監督小組,為民眾把關食品安全,此外,律師報酬及訴訟相關費用由食安基金補助(包括混充油事件、黑心豬油事件及塑化劑事件等重大食安事件),本次核定補助之消費訴訟申請案,將可幫助24,000人進行團體訴訟。

今年7月底召開第1次臨時會議通過3件食品安全補助案,分別是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所提起的「大統長基偽摻油品團體訴訟」「校園黑心油損害賠償團體訴訟」2件申請案,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起「塑化劑事件團體訴訟」申請案。

小編評:喔喔喔,三大案的戰力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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