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養殖鱉(甲魚)藥檢超標,無安全證明遭點水樓退貨

來源: 甲魚藥檢超標 台南養殖戶低調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抽驗市售甲魚,其中3件殘留藥物不合規定的出自台南一處養殖戶,但莊姓養殖戶今天不願出面說明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據訪查結果,這次食藥署檢出的「磺胺二甲基嘧碇」及「三甲氧芐氨嘧碇」,業者表示曾經使用過,但均遵守停藥期規定。至於孔雀綠的部分,業者則表示沒有使用過。有關驗出孔雀綠的部分,已請屏東縣衛生局釐清上游的盤商;動物用藥部分,則移請台南市政府農業局輔導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指出,農業局在接獲對此養殖戶進行管制移動的要求後,6月23日前往稽查,但有疑慮的同一批甲魚已經全部出貨完畢。當天並抽驗在另一個池子內的甲魚,抽驗結果則是全部合格

點水樓:疑慮甲魚當下退回沒賣

傳出甲魚被檢出還原型孔雀綠、超標抗生素與抑菌劑,並流入南僑集團旗下知名餐飲點水樓,點水樓表示,廠商未能即時提供檢驗報告,當下就已退回沒有進貨販賣

點水樓表示,包括農產品、水產養殖等在進貨時,每一批都會要求合格的檢驗報告,5月時甲魚供貨廠商無法即時提供最新合格檢驗報告,餐廳不敢用,當下就決定既然有疑慮就不再販賣該產品,至今都沒有再販售過該產品

南僑表示,就一般餐飲業及消費者而言,無論是農產品或水產養殖業,用藥有幾百種,餐廳沒有能力也不可能逐一自行做檢驗,只能靠廠商提供的檢驗證明把關,但還是得靠官方機構進行源頭管制及加強輔導,才能有效杜絕不法

甲魚檢出致癌孔雀綠流入點水樓 點水樓:退回停賣

今年3月到6月食藥署進行禽畜水產品聯合稽查,今天公布稽查報告指出,一共抽驗95件甲魚(俗稱鱉)、貢丸、烏骨雞等,8件不合格,違規最嚴重的甲魚抽驗15件、6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達4成,包括南僑集團旗下的連鎖餐廳「點水樓」銷售的甲魚,驗出致癌物還原型孔雀綠

食藥署公布稽查結果指出,動物用藥殘留檢測共101品項(包括氯黴素類4項、硝基呋喃代謝物類4項、乙型受體素類7項、磺胺劑與Quinolone類48項、抗生素多重殘留類16項、胺基醣苷類5項、四環黴素類7項、孔雀綠及其代謝物2項、β-內醯胺類8項),本次結果有8件不符規定,其中彰化福寶食品銷善的1件貢丸原料豬肉,被檢出磺胺二甲基嘧啶2.01ppm(殘留容許量0.1ppm),超標20倍,愛買中港分店銷售的1件烏骨雞,被檢驗出氟甲磺氯黴素胺0.2ppm(殘留容許量0.1ppm)

彰化縣盤商鱉大王大時崎的甲魚也被違規殘留磺胺二甲基嘧啶、三甲氧芐胺嘧啶;嘉義縣餐廳慶光小吃部的甲魚違規殘留三甲氧芐胺嘧啶,3件甲魚都來自台南歸仁的養殖戶,衛生局追查上游中

北市長江鱉大王、宜蘭吉祥園餐廳以及高雄九如一路一小吃店的甲魚,也驗出不得檢出的三甲氧芐氨嘧啶、磺胺甲基噁唑、氟甲磺氯黴素等殺菌劑,來源分別來自高雄、屏東等養殖戶

點水樓吃鱉 驗出致癌孔雀綠

點水樓總經理周明芬表示,今年5月19日開始,點水樓就已要求供貨商需提供確切品質證明文件,且不再購進甲魚,也沒再賣過甲魚,未來可能也不會再賣甲魚

台南歸仁養殖戶 坦承用過禁藥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曾會同農業局前往歸仁區訪查莊姓養殖戶,他坦承使用過被食藥署檢出的「磺胺二甲基嘧碇」及「三甲氧芐氨嘧碇」,並強調均有遵守停藥期規定,至於孔雀綠的部分,莊姓業者則表示沒有使用過

彰化縣衛生局說,今年4月29日前往轄內鱉大王大時崎抽驗,檢出三甲氧芐胺嘧啶0.28ppm和磺胺二甲基嘧啶0.03ppm,這兩項禁藥屬廣效殺菌劑,依規定完全不得檢出,甲魚供應來自屏東養殖戶,已移請屏東縣衛生局辦理,並要求業者更換供應商。彰化縣衛生局在6月8日和7月6日再前往鱉大王大時崎抽驗,結果都合格

屏東縣政府表示,衛生局針對轄內甲魚養殖戶已抽檢19件,其中共有5件不合格,第一時間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各裁罰3萬元。今年5月1日起並對有問題的養殖魚塭進行移動管制,期間不准業者出貨、販售,必須等待一定時間,魚貨體內禁藥代謝完畢,確認且經複驗合格確定才能入市販售

 


來源: 4成甲魚藥殘留 來源養殖場

目前全台約有四百戶甲魚養殖場,已經列為高風險養殖魚種

漁業署指出,今年將會提高藥物殘留抽驗比例至百分之十,亦即約有四十戶甲魚養殖場列入抽驗,以便強化甲魚藥物殘留監控措施。另外,對於已確認的源頭養殖場,政府將督導當地縣市政府針對遭檢出養殖場加強用藥輔導與稽核,而且還會列為年度高風險必查戶,以便加強未上市水產品抽驗工作

為了協助台灣甲魚產業提升品質,進而拓展海外市場,政府正輔導甲魚業者進行登錄管理,目前已完成登錄業者總計一百八十一家甲魚養殖場,大約占總數百分之四十五。倘若合格登錄場違規遭到檢出藥物殘留,政府將依規定要求業者在三個月內完成改善、複驗,否則將會廢止其登錄資格

 


連結:104年3-6月份禽畜水產品殘留動物用藥聯合稽查成果

動物用藥殘留檢測共101品項(包括氯黴素類4項、硝基呋喃代謝物類4項、乙型受體素類7項、磺胺劑與Quinolone類48項、抗生素多重殘留類16項、胺基醣苷類5項、四環黴素類7項、孔雀綠及其代謝物2項、β-內醯胺類8項),本次結果有8件不符規定,其中1件貢丸原料豬肉檢出磺胺二甲基嘧啶2.01ppm (殘留容許量:0.1ppm)、1件烏骨雞檢出氟甲磺氯黴素胺0.2ppm (殘留容許量:0.1ppm),另6件甲魚分別檢出不得檢出之還原型孔雀綠、三甲氧芐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氟甲磺氯黴素、甲磺氯黴素、磺胺二甲氧嘧啶及磺胺甲基噁唑。

依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預警通報交處之「市售甲魚動物用藥殘留監測」,啟動跨部會工作小組除於第一時間召開會議進行市場流通監測研議,同時抽驗15件甲魚送驗動物用藥殘留,其中6件甲魚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經查源頭均為國內養殖場,後續農委會仍將持續加強甲魚飼養端輔導及管理措施,食藥署則持續執行市場端甲魚抽驗監測,以防範不法產品流入市面,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小編評:喔喔!附上公告來源~

 


連結:全台400場甲魚養殖場 漁業署:列高風險養殖魚種

漁業署表示,6件不合格甲魚產品經漁業署督導相關縣市政府漁政單位與地方衛生局追查後續追蹤情形,其中1件已追查出養殖戶(屏東縣),屏東縣已依「動物用藥品管理辦法」規定予以裁處,並依「漁產品移動管制作業程序」將養殖場進行移動管制,直至複驗合格始可上市,另4件已由臺南市及高雄市政府依漁業署函文會同防疫單位訪談處理中,其他1件尚由宜蘭縣衛生單位追查來源場。

漁業署表示,目前我國約有400戶甲魚養殖場,已列為高風險養殖魚種,本(104)年度將提高藥物殘留抽驗比例至10%(約40戶甲魚養殖場),以強化甲魚藥物殘留監控;另對於確認之源頭養殖場,將督導縣市政府加強遭檢出養殖場之用藥輔導及稽核,同時列為年度高風險必查戶,加強未上市水產品抽驗工作。

此外,為協助國內甲魚產業品質提升,拓展國外市場,輔導甲魚業者登錄管理,漁業署自100年起依「輸大陸地區甲魚養殖場及中轉包裝場登錄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稱要點)輔導業者登錄,目前已完成登錄181場甲魚養殖場(45%);倘有合格登錄場違規遭檢出藥物殘留,將依該要點規定要求業者於3個月內完成養殖場環境衛生改善及複驗,如未申請複驗或複驗不合格將廢止其登錄資格。


小編評:這篇有提到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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