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瘦肉精牛雜,馬政府將放行?

連結:美國瘦肉精牛雜 馬政府將放行?

馬政府上任後,美牛就多次闖關,先後爆發狂牛症、瘦肉精兩波爭議。二○○九、一○年間先發生的狂牛症事件,最後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十年內發生過狂牛症地區的牛隻,其頭骨、腦、眼、脊髓、絞肉及內臟等六大高風險部位,不得進口;但政府卻利用去年初開放加拿大帶骨牛肉進口時,宣布讓美牛雜碎也可比照進口,當時即遭不少抨擊。

二○一二年的瘦肉精風暴,亦以食管法授權主管機關,可依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衛生署據此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對牛「肌肉」訂出十ppb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豬肉及牛、豬內臟則仍維持不得檢出。

經濟部昨天說明,台加簽署的牛肉輸入協議,開放卅個月齡以下加國帶骨牛肉與牛雜碎進口,基於「不歧視原則」,也必須對美開放相同品項。該協議已於去年二月中生效,日前「只是基於該開放決定進行溝通說明」,但並非近期新增開放項目,也未放寬瘦肉精標準,且進口時,同樣都要經過三管五卡、申請輸入許可證、且須在邊境逐批抽驗。

衛福部常務次長許銘能表示,牛雜碎不會貿然開放進口,一切須經過審慎的風險評估,並且將內臟等部位排除在外,才有機會同意鬆綁。不過,食藥署食品組人員及農委會防檢局官員坦承,牛雜若進口,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同樣是十ppb。

小編評:會開放嗎?

 


來源: 台聯立委:美牛雜碎不應貿然開放進口

政府利用2014年開放加拿大帶骨牛肉進口時,夾帶牛雜碎進口,如今又要讓美牛比照加拿大讓牛雜碎進口,完全漠視國人的食品安全及健康,在民眾疑慮未除之前,呼籲政府不應冒然開放美國牛雜碎進口

去年1月經濟部長張家祝、外交部長林永樂、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保基到立法院,向立法院長王金平、朝野立法院黨團報告台加經貿議題。經濟部當時說,為營造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有利環境,將簽署台加牛肉輸入協議,開放30個月齡以下加國帶骨牛肉進口,與美牛相同;至於頭骨、眼、腦、脊髓、絞肉及內臟等仍禁止進口,並無說明要開放牛雜碎

葉津鈴表示,然而,公布協議內容時,除了開放加拿大30月齡以下帶骨牛肉進口,包括增加牛雜碎的唇、耳、背板筋、腹隔膜等4個項目。然後,再以美國比照加拿大,同步擴大開放美國牛雜碎的唇、耳、背板筋、腹隔膜等4項肉品進口。行政院整個遊說過程可說是騙騙騙,開放30個月齡以下加國帶骨牛肉進口,說是比照美牛的進口規定。如今開放美國牛雜碎進口,又說是比照加拿大牛雜碎進口規定

葉津鈴表示,三管五卡機制並不能有效管制問題牛肉進口,而牛雜碎安全衛生更有疑慮,一旦開放部分牛雜碎進口,就會讓所有牛雜碎有機可趁,對於國人健康有極大的潛在威脅,在民眾疑慮未除之前,她呼籲政府不應貿然開放美國牛雜碎進口

 


連結:我國只准許符合法規之牛雜碎產品進口

本部鄭重澄清如下:一、報載我國與加拿大簽署牛肉協議,開放加國30月齡以下帶骨牛肉與牛雜碎進口,基於「不歧視原則」,連帶開放美國相同品項進口等語,與事實完全不符。

二、事實上,我國政府遵照民國99年修正之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禁止近十年內曾發生牛海綿狀腦病國家的牛內臟進口。

三、對於不屬於內臟的牛雜碎部分,我國衛生福利部經邀集學者專家,經過嚴密評估,確定不屬於內臟,且食用安全無虞後,已於99年允許部分美牛雜碎進口,如牛筋等;其他非內臟之雜碎,如耳、唇等,經過專家風險評估後,始於103年允許進口,同時亦允許加拿大相同品項進口,迄今並無疑議。

四、對於可允許進口之牛雜碎的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比照國際組織對牛肉所訂之殘留標準。迄今經三管五卡之嚴密管控,進口之產品安全無虞。

五、我國部會並未規劃修改「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中有關萊克多巴胺之殘留標準。


小編評:官方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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