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上路!食品「終極版」標示,過敏原、咖啡因全標

 

連結:104年上路!食品「終極版」標示 過敏原、咖啡因全標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2)天就強調,正加緊腳步,修訂食品標示規定,未來業者在食品外包裝上必須詳細標示包括過敏原、咖啡因、原物料、營養標示等資訊,消費者關心的全部披露。新制最快將在104年年初正式上路。

食藥署最近就邀集國內多名食品、營養專家學者開會,希望修訂「終極版」的食品標示規定,用一套標示規定,適用嚴格規範所有包裝食品及添加物。

參與討論的陳俊榮透露,修訂中的「終極版」食品標示規定,納入包括:過敏原、咖啡因、原物料、營養標示等;他舉不少爸媽關切的過敏原為例,像牛奶、雞蛋、花生、海鮮、蝦貝、大豆等國人常見過敏原食品,通通入列。

陳俊榮表示,像市售肉鬆幾乎都含有大豆粉,對大豆過敏的消費者,一旦不知情吃下肚,可能引發過敏症狀,因此,會中專家一致認為,食品外包裝上必要加註是否摻有過敏原食物。

 


連結:6大類過敏食物 後年起強制標示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草案,針對國人常見的6大類過敏食物︰蝦、蟹、芒果、花生、牛奶和蛋,規定市售包裝食品若含有這些過敏食物,必須在包裝強制標示「本產品含可能導致過敏症狀成分」,供消費者選購參考,新制預計104年7月起實施,違規業者可依法處罰3萬至15萬元。

 


來源: 包裝食物含過敏原 將強制標醒語

中央研究院今天(22日)發表一份食品安全建議書,認為食品包裝應強制標示易過敏食物。食品藥物管理署上午表示,已在去年預告相關規定,估計明年7月將會實施。目前計劃包裝食品如果含有蝦、蟹、牛奶、花生以及蛋等成分,都必須加註醒語,提醒消費者注意

中央研究院22日公布「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建議書,當中提到食物過敏是台灣目前還沒注意到的環節,估計有5%到10%的人會受到影響,認為包裝食品應該加註警語

姜郁美指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未來包裝食品如果沒有依規定加註警語,將開罰新台幣3到300萬元

食藥署是在去年底預告這項規定,不過,因為有業者提出不同意見,目前還在討論,估計明年7月可以上路

 


來源: 食安建議書:強制標示過敏食物

建議書中指出,美國早在2004年強制表列牛乳、雞蛋、花生、黃豆、小麥、堅果、有殼海產、魚等八大過敏食物,2009年更再次檢視相關規定,訂出更嚴格明確的方式。相對之下,台灣卻沒有強制標示易過敏食物的規定,應考慮立法強制並制訂施行細則

中研院建議 過敏食材強制標示

中研院昨天發表「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建議書,召集人之一、院士何英剛指出,生活中的過敏原有牛奶、雞蛋、花生、黃豆、小麥、堅果、有殼海產、魚等八類,台灣邁入工業化後,鼻炎、皮膚炎、氣喘盛行率大增,與食品加工和添加物有關,不得不慎。歐美各國早已強制要求食品製造商,在產品上列出可能引發過敏原的添加物,台灣應考慮立法強制,並訂定施行細則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近十年三次大型調查結果,找出國人最容易引發過敏的六種食物:蝦、蟹、花生、奶、蛋、芒果,其中只有芒果是台灣特殊食物。未來將要求加工包裝食品若內含有上述六項食物,就必須強制加註警語,未標示可罰三萬到三百萬元罰鍰

 


連結:新食品衛生管理法,完善食品標示資訊之揭露

依據102年6月19日公布之食品衛生管理法,更完善食品標示資訊揭露之規範,保障消費者購買產品時「知」的權益。其中,明定食品中食品添加物須詳實揭露各食品添加物名稱,且不得單以其功能名稱(如調味劑、乳化劑等)代替其食品添加物名稱之標示。

另配合國際標示規範及產業實務,因香料成分常由數十種至數百中香料成分物質組成,且其添加於食品中所佔比例小、安全性高,又因食品容器或外包裝標示面積限制等因素,衛生福利部於102年12月27日公告「市售包裝食品中所含香料成分免一部標示規定」,明定食品其所添加之香料成分得以「香料」標示之,如該成分屬天然香料者,得以「天然香料」標示之,並自即日生效,使得食品標示資訊,有利於消費者閱讀資訊之便利性。


小編評:附上TFDA的新聞稿,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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