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14年12月間,香港環境衛生署食品安全中心查出,台中知名「德昌豆乾」外銷當地的黑胡椒豆乾,含有食用後可能導致肺癌、肝癌或膀胱癌的工業用染劑二甲基黃。我方衛福部發現德昌豆乾用的豆皮原料出包,再追出豆皮廠商使用盧男父子生產的芊鑫乳化劑,正是是禍首。
檢調查出,大學物理系畢業、曾任國中理化老師的盧天榮(74歲),1985年棄教從商,在台南市開設沒辦理營利事業登記的「南天行」,製造豆製品乳化劑,用於消除黃豆磨成生漿煮沸過程所產生的大量泡沫,以節省撈除泡沫的人力需求。
盧男2014年去年7月改以「芊鑫實業社」申辦公司登記,負責人登記為技術學院化工科畢業的兒子盧嘉芊(40歲),不過父子倆從2007年起就一起研發芊鑫乳化劑配方,盧天榮並以水溶性黃色食用色素染色效果差、客人常抱怨為由,改用含有二甲基黃的油性工業用染劑「油脂黃粉」,並摻用無食品添加許可證的硫酸、S25界面活性劑等強化消泡能力,成品賣給6縣市14家中盤商用加工製造豆類製品或轉賣。
檢方起訴盧男父子長期危害消費者健康、獲取暴利,具體求處2人各20年與18年重刑,各併科罰金2000萬元。一審認定盧嘉芊從2008年起接棒主導,犯行較重,依違反《食安法》、詐欺取財罪判父7年、子9年徒刑,各併科罰金1500萬元,另連帶沒收犯罪所得245萬餘元。
檢方上訴要求加重改判,盧男父子上訴宣稱在校的化學成績很爛,靠補修或重修才勉強及格低空掠過,所以不清楚使用的油脂黃粉會危害人體健康,要求比照高雄地院審理頂新集團正義公司劣油案,以過失犯論處。盧男父子倆還稱台南地院審理北海油脂案宣判後,法院發言人曾表示主嫌被判刑4年半「算是很重的」,但他們父子卻在二甲基黃到底會如何危害人體都沒查清楚之前,就被法院跟隨輿論重判,犯罪所得也被高估,盧天榮還自稱罹癌與多種病症,盧嘉芊須養家活口,請求從輕量刑。
二審指父子倆具有化工專業知識,卻將工業用的油脂黃粉等原料用於製作食品,到案多所狡辯,犯後態度不佳,但2人使用工業原料製作食品添加物,對下游客戶不構成詐欺取財行為,且出售自製芊鑫乳化劑給不同廠商行為應只論一罪而非一罪一罰,據此依《食安法》製造、販賣非法食品添加物罪,酌減改判父3年、子4年徒刑,共併科罰金900萬元,另沒收犯罪所得406萬餘元,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小編評:終於出現一個判刑較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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