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加州之戀紅酒 驗出農藥
新北市法制局公布市售葡萄酒抽樣檢測結果,其中一款美國進口在量販店販售的葡萄酒「加州之戀」含滅芬諾農藥殘留。法制局表示,葡萄酒主管機關為財政部國庫署,目前未規範葡萄酒農藥殘留標準,將移請國庫署接續辦理。
法制局表示,酒類是依財政部發布的「酒類衛生標準」規範,但其中未見葡萄的農藥容許殘留量標準,依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滅芬諾屬不得在葡萄中檢出,法制局將建議財政部修法明定,減少不必要的爭議。
法制局指出,為防範不合格的劣酒流入市面,該局針對轄內大賣場販賣的葡萄酒檢測,共購進國產和進口葡萄酒30件,檢驗項目有甲醇、乙醇、農藥殘留、重金屬鉛及二氧化硫。
在重金屬部分,全數都在法定容許含量標準內,惟其中1款由美國進口、家樂福販賣售價269元的加州之戀紅酒含有滅芬諾農藥殘留0.03ppm。
國庫署官員說「農藥是可以使用的」,但各國對各種農藥用在不同農產品上的安全容許量規定都不同。此次有進口酒被查出滅芬諾農藥殘留量0.03ppm,低於美國規定在葡萄上1ppm的允許值,但台灣未規定安全容許值,因此衛生稽查人員就以「不得驗出」的標準來稽查。
國庫署指出,台灣酒品製造業者使用原料要符合「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農藥殘留必須在安全範圍內,地方政府會抽檢;該標準也規定酒類添加物不可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台灣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昨痛批:「商品檢驗出農藥,無法管又不下架,消費者安全誰保護?」他說,農藥對人體有害,紅酒即使未明定農藥殘留標準,消保官也應該要求財政部加速處理,或者與業者協商下架,待確認產品對人體沒有影響後再上架,主管機關也應該針對這個漏洞進行修正。
小編評:看來原料符合農產品農藥殘留標準就可以囉~
連結:新北市政府發布市售葡萄酒檢驗結果(法制局公告)
這次檢驗之葡萄酒共購樣30件,分別為國產11款,法國8款,智利3款,美國2款,澳洲2款,阿根廷2款,南非及西班牙各1款,檢驗項目有甲醇、乙醇,農藥殘留、重金屬鉛及二氧化硫,結果發現許多樣品之檢體均驗出微量之鉛及二氧化硫,依財政部發布之「酒類衛生標準」規定,酒類每公升中鉛之含量標準為0.3毫克以下,二氧化硫殘留量0.4公克以下,依前述標準,本次之樣品均符合規定,惟其中一款美國進口之葡萄酒「加州之戀」含有滅芬諾(Methoxyfenozide)農藥殘留,依前述之酒類衛生標準,其並未規範農藥之容許殘留量,因葡萄酒之原料為葡萄,依食品衛生管理之相關法規,如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之規定,該被檢出之農藥係屬不得在葡萄中被檢出,目前該款葡萄酒已經本府財政局移由財政部國庫署繼續辦理中。
小編評:附上法制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