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類食品,賣場須自主檢驗

來源: 6類食品 賣場須自主檢驗

超商、賣場6類食品強制檢驗!食品藥物管理署昨預告,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且連鎖店面3間以上的商店,明年7月31日起,金針、蘿蔔乾、蜜餞、即食鮮食、現場調理食品與截切生鮮蔬果等,每半年或每批產品,需針對添加物或衛生指標菌強制自主檢驗,違者開罰3到3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說,業者除須針對特定產品自主檢驗,也要提出食品安全監測報告,主動說明如何確保上游進貨商品的安全性,預計納管1萬2000多家賣場、超商、量販店等通路商

根據新制度,業者販售金針、蘿蔔乾、蜜餞三類產品,需定期檢驗二氧化硫、防腐劑、甜精、糖精等添加物,若發現不合格,除第一時間下架,也須通報地方衛生局,由衛生單位複驗。許朝凱說,若官方複驗不合格,則需追查上游,同批產品全數下架

至於關東煮、茶葉蛋、滷味等即食鮮食、現場調理食品與截切生鮮蔬果,許朝凱說,業者須檢驗衛生指標菌,若發現不合格,除商品下架丟棄,也須針對內部人員的衛生管控檢討,但不用通報衛生局

衛福部長蔣丙煌指出,過去若有食品違規,通路商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下架」,此次預告新規定,希望增加通路商食品把關責任,未來他們販售食品,不能再以上架利潤作為主要考量,也要確保安全性,更不可在食安事件發生後,以受害者角度自居

 


來源: 食安把關 通路業者納自主檢驗

這次預告也同步修正要求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黃豆、玉米、小麥、麵粉、澱粉、食鹽、糖、醬油、茶葉、茶葉飲料及非百貨公司的綜合零售業者等17類食品業者,從105年7月31日起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上架就有事!賣場超商賣食品 明年強制自主檢驗

食藥署今天預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草案,要求17類食品業者自105年7月31日起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自主檢驗

其中非屬百貨公司的綜合商品零售業者是這次新增業別,預估受影響的通路業者家數多達1萬2千多家

按照新制,通路商業者只要是達3家以上獨立門市的連鎖品牌,且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者,即應針對金針、蘿蔔乾及蜜餞產品等6類食品的添加物用量;對於即食鮮食食品、現場調理即食食品及截切生鮮蔬果產品的微生物數量,進行強制性自主檢驗

蔣丙煌話說的很酸,批評通路商應負起責任,不是天天壓低價格進貨,出事了卻只會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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