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查醬油廠,3家衛生待改善

來源: 食藥署查醬油廠 3家衛生待改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醬油工廠稽查專案結果,丸莊、瑞春、味全等大廠合格,但有12家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其中8家複查合格,3家改善中

除大昌行、新豐食品園、連豐食品行等3家業者因廠房維修尚未改善完畢,其餘8家業者已經轄區衛生局複查合格,1家複查時已停業

食藥署同時抽驗31件醬油產品檢驗3-單氯丙二醇,檢驗結果都符合規定

 


連結:104年度醬油工廠稽查專案之稽查結果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於104年12月份會同11縣市衛生局啟動「104年度醬油工廠稽查專案」,完成31家醬油製造業者之查核,結果有12家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件1),轄管衛生局均已命限期改正,其中8家業者業經複查合格,1家複查時已停業,3家仍在改善中。同時抽驗31件醬油產品檢驗3-單氯丙二醇,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此次稽查專案,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重點稽查「原料來源與驗收流程」、「產品製程」、「環境衛生」及「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等項目是否符合規定。12家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業者,主要缺失為倉儲內原料、半成品、包材雜放,以及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冊、專櫃管理等,縣市衛生局已命其限期改正;除大昌行、新豐食品園、連豐食品行等3家業者因廠房維修尚未改善完畢,其餘8家業者已經轄區衛生局複查合格,1家複查時已停業。倘業者屆期未改正,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規定,得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


小編評:喔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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