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去年七月底已強制大型賣場、量販店針對金針、蜜餞、蘿蔔乾、即食鮮食食品、現場調理即食食品及截切生鮮蔬果等6類高風險食品,每半年至少自主檢驗1次,該署為進一步強化食安,要求下月31日起,全台60個品牌、約1萬2000家大型量販店、賣場、超市等,須制訂「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詳述對高風險食品的抽驗頻率、上游供應商及製程衛生等管理,確保食安。
食藥署科長林蘭砡指,金針、蜜餞、蘿蔔乾、即食鮮食食品、現場調理即食食品及截切生鮮蔬果等6類高風險食品,量販店、賣場等目前須自主檢驗其防腐劑、漂白劑等添加物含量是否超標,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進一步規範業者,就自主檢驗的結果,針對不合格率較高的特定品牌是否加強檢驗,且對供應商的品質、運送、製程衛生等把關內容,每個環節都須詳述、記錄,強化業者的自主管理。
小編評:法規在這,公告修正「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名稱並修正為「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
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應就下列事項,每半年或每批至少進行檢驗一次︰(一)金針、蘿蔔乾及蜜餞產品應就食品添加物用量,對其成品或半成品進行檢驗。(二)即食鮮食食品、現場調理即食食品及直接生食之截切生鮮蔬果產品應就微生物數量,對其成品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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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預告訂定「綜合商品零售業者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指引」草案(TFDA新聞稿)
衛生福利部於105年4月21日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已新增「達三家以上綜合商品零售業獨立門市(非百貨公司)之連鎖品牌,且資本額三千萬元以上」之大型便利商店、量販店及超級市場等通路商業者約60家品牌,自106年7月31日起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為利通路業者訂定前述計畫,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指引草案,建議食品業者落實自主管理,依照風險評估及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的精神,就其產業特性於原料來源、製造、儲藏、銷售等各項重要管制環節,掌握及依循相關法則要求,並呈現於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中,確保所流通販售產品之衛生安全。草案內容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 >公告資訊>預告法規沿革區)項下下載。
小編評:預告訂定「綜合商品零售業者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指引」(草案),連結給你,裡面有指引範例文件,業者可以自行下載參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