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食兒童餐,將限制促銷禁送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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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昨初審通過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針對「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將在促銷和廣告採取限制措施,未來速食兒童餐可能不允許送玩具、餐前或兒童節目時段也不允許廣告。

兒童不宜食品 廣告時段也限制

「玩具就是關鍵。」提案的立委王育敏表示,她發現孩子的興趣並不是可能損及健康的垃圾食物本身,而是先從廣告對食物附贈的玩具產生好感,進而吵著要吃,這也是家長最困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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