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連環爆,奸商人人喊打,連總統馬英九都公開宣示修法嚴懲「不法利得的裁罰沒有上限」,立法院也將討論在民法增訂「懲罰性賠償」制度。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今(11)天強調,對民法修法樂觀其成,衛福部也將針對不肖商人追討不法利得「賺多少就賠多少」,並擬好修法草案,加重業者攙偽、造假刑責
衛福部目前也著手修法,提高罰責,打算將「標示不實」由現行開罰4至20萬元,一口氣提高到4至400萬;業者故意「攙偽造冒」的刑責,也由3年以下、提高為5年以下;同時要為「食安基金」設立法源,避免消費者求償無門
至於外界關注的追討不法利得,衛福部強調,正和法務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討論,未來針對故意「攙偽造冒」的業者,除了可依食品藥物管理法重罰1500萬之外,還將依業者實際所得計算,大原則是「賺多少就賠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