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表示,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新規定「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純米粉需100%米當原料製成,而添加其他澱粉、50%以上米製的米粉只能標示「調合米粉」,並自民國103年7月1日生效,不符規定將開罰,應標示而未標示者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標示不實罰4萬至20萬元。不過,她說新的「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產品標示、廣告、宣傳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等,罰鍰將由最高20萬提高到400萬元。
小編評:完整的「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請看連結,有完整法案與內容文件說明。
食藥署表示,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新規定「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純米粉需100%米當原料製成,而添加其他澱粉、50%以上米製的米粉只能標示「調合米粉」,並自民國103年7月1日生效,不符規定將開罰,應標示而未標示者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標示不實罰4萬至20萬元。不過,她說新的「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產品標示、廣告、宣傳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等,罰鍰將由最高20萬提高到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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