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商犯一次重大違規 即廢登記

混越南米當台灣米賣的泉順行政訴願成功,廢止糧商登記的懲處被撤銷。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說,法已改,年底起,犯一次重大違規事件,就廢止糧商登記。

對於泉順混米被裁罰4次,農委會祭出廢止糧商登記的懲處,業者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成功,該懲處被撤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怒斥此家糧商不可原諒。

陳建斌說,行政院為上級,農委會必須接受相關決議;但糧食管理法已完成修法,6月18日經總統公布,將於公布後6個月(12月18日)施行;未來糧商只要犯一次重大違規事件,就可廢止糧商登記,不會再發生業者申訴討論違規次數是否毫無爭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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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泉順這次給他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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