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局已建構農藥販售及流向管理機制,自106年1月1日起,農藥業者須依據農藥管理法,就其産(進)銷農藥種類,分別記載數量及販售對象,並將紀錄定期陳報地方主管機關。
另為加強劇毒農藥的管理,防檢局也不定期對販賣業者辦理聯合稽查,同時推動專業植物醫師證照制度立法。希望藉由多元配套管理措施,減少農藥違規使用的情形,確保農產品食用安全。
106年更將配合修正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提高參訓資格為大專畢業以上,並延長資格訓練時數,以提升農藥管理人員的素質與職能。
防檢局近期也已研訂完成植物醫師法草案,目前正進行預告程序,希望未來能藉由建立植物醫師證照制度,可以由具證照的植物醫師簽署診斷書及處方箋,讓植物保護及農藥使用更具專業性,以減少農藥濫用的風險,符合消費者對農產品安全的期待。
小編評:關於農藥管理制度,這篇可以略窺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