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又傳肉毒桿菌中毒 疑豆製品惹禍(2010/05/22)
連結:衛局稽查豆干廠 產品全下架(2010/05/22)
連結:4人肉毒桿菌中毒 婆媳吃豆乾後發病(2010/05/22)
連結:又爆肉毒桿菌中毒 2男插管(2010/05/22)
又傳出肉毒桿菌中毒事件,桃園縣一名十五歲男生和台中縣十九歲的現役軍人,兩人確定感染,目前都在加護病房插管治療,其中,十五歲男生在九號出現吞嚥困難、講話不清等症狀,而十九歲的軍人,在成功嶺當兵,十一號出現四肢痲痹的症狀,不過,他們究竟吃了什麼東西中毒,目前還無法確定。
兩位男性的血液檢體,均已確認感染肉毒桿菌,但因親友、同學、同營軍人都未出現疑似症狀,兩人插管也無法言語,因此難以追查來源。
另外,台北縣有一對婆媳也疑似中毒,婆婆目前還住院,而媳婦已經回家了,她們曾經吃了桃園帝王食品(廖心蘭)生產的五香豆干、滷素肚,還有北縣生產的素三層肉,巧的是,帝王食品的豆干,就是委託上次中毒事件的大溪正祥食品代工,目前問題豆干已經先下架,上午衛生局也再次到桃園的豆干工廠來稽查。大溪鎮長黃睿松昨表示,廖心蘭豆乾和黃日香、黃大目是大溪豆乾三大品牌
帝王食品產品包裝上的製造日期,居然標為「九十九年七月一日」的未來日期,桃園衛生局已稽查該工廠,發現不符衛生規範,立即要求停工、下架回收產品,未來除非取得合格規範,不得恢復營運。
小編評:靠,超巧又是正祥食品,不過上次檢驗不是都通過了嗎…?(前案請看iQC舊聞「苗栗婆媳疑肉毒桿菌中毒釀1死,真空包豆干、散裝醃漬蚵送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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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台肉毒桿菌中毒案 回收2200餘包素料(2010/05/23)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今天表示,截至中午為止,已從大溪店休息站等店面回收帝王食品廖心蘭豆製品269包,及正祥公司豆製品2001包。至於四季齋5月初委外代工製造的9箱豆製品,未在店面發現,可能已經售罄。
連結:販售未冷藏 真空包豆干疑有毒(2010/05/23)
台灣由於罐頭製程精進,在完全滅菌裝罐後可常溫保存,近幾年未曾傳出罐頭食品中毒案;反倒是其他未完全滅菌的真空包裝蛋白質食品,置放在常溫及缺氧環境下,有可能孳生肉毒桿菌。
連結:豆干中毒頻傳 台衛署:一定要冷藏(2010/05/23)
桃縣衛生局已稽查68家店面中的209種豆干產品,發現7種產品共66包的包裝上註明要冷藏保存,許多業者仍習慣在室溫下販售,現已要求下架。如再犯,恐將被罰4至20萬元。
不到兩個月出現9起豆干中毒事件,疾管局副局長林頂強調,食材豆干本身無罪,但真空包裝有風險,如果真空包裝的素料沒有在冰箱冷藏販售及保存,最好不要購買。
除了食用真空包產品應煮沸加熱10分鐘,衛生署也提醒,如果國人發現有視覺障礙、吞嚥困難、口乾及眼皮下垂等疑似肉毒桿菌中毒症狀,應盡速就醫。
小編評:提醒大家,肉毒桿菌毒素不耐熱,100℃加熱10分鐘即可破壞(資料來源:肉毒桿菌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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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豆干風波 台北縣婆婆驗出B型肉毒桿菌(2010/05/24)
連結:北縣中毒案 婆婆驗出肉毒桿菌毒素B型(2010/05/24)
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因引發婆媳中毒所吃剩的食物已無法取得,所以從家中還未開封的真空包裝做初步的檢驗,包括香菇滷素肚、五香香豆干、真空包裝素滷三層肉等,都未驗出肉毒桿菌毒素。
疾病局表示,婆婆這次感染的是B型肉毒桿菌,相較於之前驗出都是A型肉毒桿菌,只是病毒不同,但是毒性一樣很強,目前婆媳兩人的病情都在穩定控制中,也呼籲要食用任何真空包裝豆製品,一定要冷藏及加熱後再食用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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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台肉毒桿菌中毒近5例 真空豆製品全程冷藏(2010/05/25)
消基會於25日下午痛批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嚴重失職,要求主管機關應立即對真空包裝即食食品檢討製程、販售標準及商品警語標示,嚴格執行,而衛生署也決議通過,真空包裝食品必須落實「冷鏈管理」,各地衛生局也將開始全面突擊市場,先採取勸導方式,未來不遵守將會被罰六到三十萬元。
此次肉毒桿菌事件爆發,所在縣市政府衛生局均已要求疑似造成肉毒桿菌的食材業者停止販售並回收食品,但疑似造成2次病例中毒的真空包裝素肚及五香豆干二項商品為帝王食品企業社(廖心蘭)出品,正祥食品為代工製造,卻沒有完整做好回收工作,甚至帝王食品企業社(廖心蘭)可得而知的狀況下未主動下架回收,導致消費者二次傷害。
小編評:消基會出來發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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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食品藥物管理局今日召開業者說明會,再次強調未經專業機構確認殺菌條件之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皆須落實冷鏈管理(2010/05/24)
經本(99)年4月19日及5月21日研商真空包裝食品安全管理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決議事項如下:(一)常溫下販售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須經專業機構確認殺菌條件,並應符合罐頭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二)未經專業機構確認殺菌條件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應利用透過多種方法配合處理,如降低pH值、提高鹽度、降低水活性、降低溫度等,進而預防肉毒桿菌中毒事件。(三)業者如以溫度管控方式達到抑制肉毒桿菌生長,產品製造、配送、貯存、販售過程皆須全程冷藏,落實冷鏈管理。
衛生機關如查獲該類產品須冷藏而未冷藏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者,可處新臺幣6~30萬元罰鍰。如查獲未標示貯存條件,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並可處新臺幣3~15萬元罰鍰。
小編評:TFDA對冷鏈管理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