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用化妝品擬標示警語,「孕婦、12歲以下避免使用」

受到網紅、部落客影響,愈來愈多愛美女性花心思在指甲上,甚至出現許多標榜孕婦、兒童可用的產品,不過長期塗抹指甲油、做水晶指甲,恐造成甲肉、甲床傷害,指甲油中的有機溶劑,甚至會影響幼兒腦部發展,食藥署擬推出新規定,要求指甲油上標註警語,強調「孕婦、12歲以下避免使用」。

食藥署日前與化妝品業者召開產業會議時,就提出政策規範,研擬要求業者加註警語,除了遠離火源、避免接觸皮膚、避免吸入等一般提醒,更要告知孕婦、12歲以下兒童不宜。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洪國登指出,主要是最近市面出現許多宣稱安全、孕婦或兒童可用的產品,為避免消費者混淆,因而研擬提出新規範,不過詳細的作法還須研議,一旦上路後,所有「指甲用化妝品」,包含指甲油、指甲凝膠與去除指甲油的去光水、卸除產品都須受到規範。

 

小編評:似乎只有開產業溝通會議,TFDA倒是沒有公告出來。

連結:孕婦兒童不宜 指甲油擬標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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