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取更多的商業利益,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攤商將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酸性橙Ⅱ(Orange II)、羅丹明B(Rhodamine B)的非正規辣椒粉添加到辣椒粉里並銷售,被告攤商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同時在緩刑考驗期內,被告人被宣告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酸性橙Ⅱ、羅丹明B均系人工合成工業染料,一些不法商販將酸性橙Ⅱ、羅丹明B用在辣椒製品中,能明顯增加辣椒粉的鮮紅度,以達到染色後賣相好,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長期食用含有酸性橙Ⅱ、羅丹明B的食品,易導致癌症,這種低劣的做法直接危害人的身體健康,屬於嚴重危害公共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
小編評:台灣前幾年有在稽察這個東西,邊境查驗的進口香料也曾經驗出這些非法工業色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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