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僅公布兩家合格及一家處罰名單,但拒絕透露其他廿五家衛生檢查不合格名單,「唯二」合格的業者是家樂福春日店及COSTCO蘆竹店,都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另外,台茂購物中心地下二樓販賣的「麻荖」是逾期食品,將罰款六萬元以上。
對於其他廿五家不合格的業者,衛生局只說,主要的違規項目是「食品未適當覆蓋」、「食材未離地放置」、「冷藏或冷凍設備溫度不符規定」及「現場無法提供食品從業人員體檢資料」、「標示不完整」等。
至於不公布違規業者的原因,衛生局相關人員說,依食品衛生安全法第四十四條,業者有限期改善的時間,違規的業者仍在改善期,拒不改善才涉及違反食安法,屆時才會公布名單、開罰。
小編評:賣場稽查也是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