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擴大一級品管,新增十類業者實施自主檢驗

連結:預告擴大一級品管實施業別,要求落實全程品管(TFDA公告)

連結:預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草案(TFDA公告)

衛福部於105年9月19日預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草案,新增要求「農產植物製品」、「麵條、粉條類食品」、「食用醋」、「蛋製品」及「磨粉製品」等5類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為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之製造、加工、調配業者,以及「農產植物製品」、「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嬰幼兒食品」等5類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之輸入業者,應依規定期程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實施強制檢驗,計納入23類業者實施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強制檢驗,此次新增業別約納入4千700多家業者,累計將涵蓋1萬9千多家業者。

連結:食安強制自主檢驗擴大!再納4千家食品業者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這次新增業別共計有10類、約4千700多家業者,加上先前已公告納管者,將有23類業者實施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強制檢驗,累計1萬9千多家業者,幾乎已涵蓋國內所有大宗物資及食品加工所需的原物料。

許朝凱說,依據食安法規定,這些食品業者都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且每季或每批至少得強制檢驗一次,確認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衛生安全,違者可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連結:食安自主檢驗再加碼,爽到檢驗業傷到廠商

台大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表示,自主檢驗當初設置的用意是針對國外輸入食品的業者,因掌控不了進口食品的源頭,才要求下游的每一環節都要自主檢驗,這些物資大多是包裝食品,每經一手就必須浪費一批產品拿去檢驗,實際上檢驗的項目都是相同的,食藥署大動作要求檢驗,實際上有更好的方法,能有效率達到檢驗效果。無論是哪一種食品,產品的總量應該先納入管理,逐包編號,經由公正單位確認編號後取樣檢驗,若檢驗通過,則該產品未拆封可不必再重複檢驗,也可避免混摻。

食品優良協會理事長孫寶年表示,源頭管理仍是最重要的一環,檢驗的項目應該針對高風險的產品,如農產植物製品是否包含茶葉,若是有茶葉,從農藥端就必須要做好,茶葉風乾之後加工,農藥就不是問題,檢驗就不是問題。不過針對高風險的產品,如乳製品就應該嚴格把關,每階段都可能因為保存方式不同,品質出現變化,新政府喊出十倍檢驗,部分業者已經在喊吃不消,食品優良協會結合12家大廠會員,將檢驗技術釋出,提供給小廠做檢驗,費用也因為是團購較為便宜,對大廠而言也是額外收入,製造雙贏。

家樂福發言人何默真說,先前桂格因驗出農藥「嘉磷塞」引發風波,嘉磷塞在燕麥中是沒有標準的,食藥署在邊境就應該擋下,並不是後端在突然說要檢驗,對於下游端是相當無辜,這類的事件就算每一環都有檢驗,仍然沒有用,政府既然強調源頭管理,就應該做到位,甚至領銜業界才能一串帶起。

小編評:食品業的資本門檻,越來越高囉,光檢驗就把你的錢燒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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