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蝦過期11年還在賣,百鮮屋公司竄改標籤遭逮

連結:黑心!賣逾期4年海鮮,食藥署查封5萬公斤

連結:白蝦過期11年還在賣!黑心業者竄改標籤、包裝遭逮

連結:過期四年海產還在賣,高雄黑心業者遭逮

高雄市百鮮屋公司涉將海靈菇、冷凍軟殼蟹、鱈蔘斑及翡翠丸等4項過期的海鮮、加工品,約7千多公斤販售至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及嘉義縣市的10家小型餐飲店,其中海靈菇早過期4年,業者卻直到今年5月還在賣,現場已查封5萬1358公斤逾期產品。

稽查發現,高雄市百鮮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承租於源進國際有限公司的冷凍庫,實際負責人為同一人,現場查獲草蝦、飛卷板、鬼頭刀魚片、冷凍圓鰭魚及鮑魚等多項逾期產品,以及未標示有效日期的產品,已全數予以封存,追查發現,這4項逾期產品有7050公斤分別銷往5縣市共10家業者,但都是小型餐飲店,未見有大型連鎖餐飲業或賣場受害。

小編評:繼年初的"珍昌冷凍食品改標案"和"漁洋國際水產改標事件"後又再發生百鮮屋的改標事件,看來改標這件事在冷凍食品業者間,是常態不是個案啊…

連結:查獲百鮮屋股份有限公司及源進國際有限公司違規貯放及販售逾期食品(TFDA公告)

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食藥署呼籲業者應使用及販售保存期限內之食品,且食藥署將持續督導衛生局全面將違規產品下架回收,依法嚴辦不法業者,以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小編評:這件應該也會和上述兩件改標案一樣,重罰再重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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