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黑心公僕 立委開鍘

國民黨立委孫大千認為,自大統長基食品公司假油事件至頂新集團越南黑心油事件,除了業者未善盡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政府公務員也未能克盡職守,避免黑心食品事件發生,導致全國大小商家受害,民眾長期暴露於食品風險下。

孫大千表示,對抗食品犯罪,除了追訴黑心企業,更應除去「黑心公務員」,對主管公務員課以提早發現及解決食安問題責任與義務,以根本破除貪腐結構。

他特別提案,新增《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條之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瀆職罪」,規定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公務員,若因濫用職權或怠忽職守,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致民眾生命、身體及健康有遭受侵害之虞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正草案並規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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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黑心立委也應該開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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