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抽驗粽子 49件均合格

花蓮縣衛生局為保障民眾飲食安全衛生,特別從五月起即針對粽子製作及販售業者展開衛生稽查及抽驗。經檢驗科同仁犧牲假日趕工加班檢驗市售肉粽、鹼粽、粽子餡料等端午節四十九件食品,經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花蓮縣衛生局特別發動十三鄉鎮所有稽查人員從五月開始,針對本縣粽子製造業及銷售業者之作業場所實施衛生輔導與稽查,並前往各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抽檢市售肉粽、鹼粽、粽葉及粽子餡料含筍干、蝦仁、香菇、小豆干、黑糯米、豆沙、菜脯等成品及餡料產品,進行大規模抽驗,檢驗防腐劑、硼砂、漂白劑(二氧化硫)、色素、螢光增白劑、殺菌劑(過氧化氫)、二甲基黃等項目,本次稽查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林運金局長特別表示近年食安事件頻傳,所有業者應做好自主管理,尤其是食材來源確認是安全才有安全衛生的產品,另天氣逐漸炎熱,食品的保存越是重要,銷售粽子應保持六○度上熱食保溫或有完整包裝儲存於零下十八度以下的冷凍產品為宜

 

民眾買回去後若非即時食用,應以冷藏或冷凍保存,依每次需食用量取出再充分加熱後立即食用,以避免食品因貯存不良而變質,以確保產品品質安全。民眾如對購買的食品安全衛生有所疑慮,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及0800-62574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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