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將於本月廿五日上路,旅館、美容美髮、影視娛樂和游泳溫泉等八種服務業,每家店必須設置一名衛生管理人員,以往衛生局稽查衛生不合格,無法可罰,只能一再輔導改善,現在可依法開罰三千至一萬五千罰鍰
台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針對旅館、觀光旅館、美容美髮理髮、娛樂、電影片映演、浴室、游泳和溫泉業等八種服務業,衛生局統計台中市有近三千家業者,將受規範
衛生局昨天已開課訓練衛生管理人員,營業衛生自治條例內容及相關資訊可上衛生局網頁查詢,從專業服務項目中的傳染病防治,找到營業衛生專區查看
來源: 《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明天上路》鎖定8服務業 複查不過就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