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上路,將抽驗列管

連結: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上路,保障飲水安全

市面上加水站林立,現場大多無人管理,因此衛生局設置《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於今年6月16日正式上路,首創全國每年全面檢驗轄內加水站水質,並規範加水站須於明顯處張貼管理人員、水質檢驗、明確資訊標示、設施清潔維護管理記錄等重要資訊,條例規定,轄區加水站業者要申辦加水站許可證才可營業,並於公告日起6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到衛生局辦理加水站許可證,有效期限為3年。

新竹市衛生局副局長楊清媚表示,該自治條例明定罰鍰條文,若違反加水站變更、衛生管理人員、加水站維護(紀錄)、業者自主檢驗規定,將限期改正,否則將按次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違規情節重大者,命停止營業至改正。民眾到加水站買飲用水應注意加水站是否張貼許可證、負責人及衛生管理人員基本資料、設備維護管理紀錄等,並標示「應煮沸勿生飲」,民眾自備的盛裝容器也要清洗乾淨,才能用水無負擔。

連結:加水站的水乾淨嗎?新竹市抽檢列管

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公布上路,衛生局將全面抽檢市區76家加水站,了解是否有許可證、定期檢驗報告,否則將開罰。也提醒,街頭加水一定要察看是否有經營許可證,民眾要注意汲水桶,一般習慣以白色PE(聚乙烯)塑膠桶盛水,同時選用「7」號PC材質專用水桶裝水較安全。

小編評:法規內容請見《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