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FDA禁用人造反式脂肪 食藥署:審慎評估新措施

潘志寬表示,台灣目前規定業者都要標示反式脂肪的含量,每100公克食品中,應含反式脂肪量不得超過0.3公克,0.3公克以下可標示為零,反式脂肪又可分為天然、人造,美國規定是針對人造反式脂肪,如氫化植物油、半氫化植物油,是否跟進美國新政策,將邀請產業,學者專家,審慎評估是否採取新措施

另外,食藥署去年4月修正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今年7月1日施行不論天然或是經過部分氫化皆要求標示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副主任陳醒荷對媒體指出,丹麥已在2005年規定食品中的反式脂肪含量要在2%以下,呼籲台灣盡速跟進國際腳步。她呼籲,「民眾也不應該看到反式脂肪標示為0,就大膽、大量攝食」畢竟過度攝食油脂食品,對身體健康有負擔

由於我國對反式脂肪標示的規定,每100公克食品所含總脂肪不超過1公克,或每100公克食品中,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3公克,得標式「反式脂肪為0公克」,但未規定不能使用氫化油脂。在此情況下,民眾購買商品往往誤以為標示反式脂肪「零」是安全無虞

根據美國FDA最新規定,將禁止食品業採用氫化油脂,台灣若也跟進此政策,可全面杜絕民眾攝取反式脂肪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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