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今(20)天說明即將上路的食品業者一級品管自主管理新制,其中包括全台20個品牌、約1萬2千家連鎖超商、賣場、超市等零售業者,7月31日起得強制檢驗架上即食鮮食、現場調理等六類食品,否則最重罰300萬。
食藥署是在日前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已修正為「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實施強制檢驗之業別規模」),要求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等自105年7月31日起須實施強制檢驗、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只要是符合資本額3000萬以上、3家以上獨立門市的連鎖品牌,得須按新制自主強制檢驗,食藥署估計全台約有1萬2千多家超商、賣場、超市受影響。
強制檢驗項目包括:金針、蘿蔔乾、蜜餞產品、即食鮮食食品、現場調理即食食品以及即食截切生鮮蔬果產品等六類。其中金針、蘿蔔乾和蜜餞包括成品、半成品,必須檢驗二氧化硫、糖精、甜精等食品添加物;即食食品等部分,則須檢驗大腸桿菌、大群桿菌群等微生物,每半年或每批至少需自主檢驗一次。
小編評:法規自己看,「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實施強制檢驗之業別規模」。
—
連結:食安新制!1.2萬家超商賣場,月底強制檢驗6類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