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令生效 劣質油回收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劉利群宣布,按《食物安全條例》發出的「食物安全令」今日正午生效,禁止今年3月1日或以後由台灣強冠生產的豬油或豬油產品進口

劉利群會見傳媒時說,命令同時禁止使用相關豬油或豬油產品製成的食品進口和供應,相關產品須在14日內回收,並以指明方式處置。違反命令是刑事罪行,可判監禁12個月和罰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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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香港的動作,關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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