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稽查各大賣場「解凍」雞肉標示,不合格率達56%

連結:防雞肉「解凍」混充 3/1起強制標示(2014/03/01)

解凍和冷藏雞肉從3月1日開始,必須有明顯標示,貼上貼紙,就是要讓民眾 清楚分辨,標示牌字體,長寬不得小於2公分,貼在產品上的標籤,「冷藏肉」三個字,長寬不能小於0.6公分。

3月1日開始強制標示,3月4日全台通路商稽查,標示不實或混充,會先給改善期,逾期不改善,最快3月下旬開罰150萬,由於目前官方只有雞肉解凍的檢驗方法,通路標示從雞肉開始,第二階段朝向豬肉標示,預計最快7月上路。

連結:農委會訪視各通路雞肉標示冷藏及解凍情形 業者多已配合標示(2014/03/01,農委會公告)

農委會表示,市售冷藏及冷凍解凍肉品若未確實標示,或者冷凍肉品解凍復溫以冷藏方式販售,而未適當揭露相關產品訊息,將造成消費者於資訊不明的狀況下重複冷凍解凍,不但影響肉品品質且增加衛生安全風險。該會依消費者保護法要求零售通路業者配合下列事項:

一、冷凍雞肉應維持於 -18 ℃以下,以復溫解凍方式置於冷藏或室溫之零售販賣環境下應標示「解凍肉」;冷藏雞肉則應維持 -2 ℃∼ 7 ℃,並標示「冷藏肉」

二、「解凍肉」及「冷藏肉」販售櫃架應明顯區隔,不得混雜陳列、販售。

三、標示得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形式,採張貼、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之方式,擇一為之。

四、「解凍肉」、「冷藏肉」字樣之字體以標記 ( 標籤 ) 者,三個字之長或寬不得小於0.6公分,其餘以其它標示形式者,單一字體長寬不得小於 2 公分。

小編評:附上農委會的法規說明,然後下一步是冷凍豬肉大稽查!!!

連結:酵素法檢測 農委會抽驗冷藏及解凍雞肉標示(2014/03/04)

農委會今日起分9梯次前往全國各縣市調查各通路採樣,並以酵素法檢測。市售未標示或混充雞肉產品,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命該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CAS驗證冷藏雞肉產品如以解凍肉混充者,即認定為標示不實,按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立即處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再次節錄提醒廠商。

 

連結:「洋」雞解危!進口增25% 團膳、速食愛用(2014/03/04)

農委會統計,今年一月進口冷凍雞肉數量暴增,多達20000公噸,比起去年暴增2成5,因為進口雞肉價格比國產雞肉便宜3到4成,越來越多業者改用和進口雞肉,大部分流向團膳,便當小吃業者甚至是速食店。

依照規定,插牌標示字體必須大於2公分,包裝標示要大於0.6,全台抽查8家通路,有4間賣場不合格,包括台中全聯、台北板橋家樂福、農會以及大遠百超市,已經要求賣場限期改善,農委會積極查核,因為進口冷凍雞肉,數量突然爆增,去年只有1.6萬噸,今年瞬間飆升到20000噸,多了2成5創下新高,冷凍雞進口變多,究竟流向哪裡。

加工雞肉產品,包括雞塊、雞排,甚至棒棒腿、炸雞,越來越多是進口凍雞做的,速食店不諱言,直接出示進口證明,雞腿部分產地是美國,比一比口感,國產雞新鮮所以肉有彈性又多汁,進口冷凍雞肉質乾澀,纖維明顯,但價格比國產雞便宜3到4成,隨著雞肉不斷飆漲,更多業者為了維持利潤,捨棄國產雞,改用進口冷凍雞,民眾不能毫不知情。

連結:雞肉標示不符規定 業者怒拔插牌回嗆(2014/03/05)

針對8大通路賣場銷售的雞肉,是否清楚標示是進口「解凍肉」還是國產「冷藏肉」,農委會昨天稽查時發現,家樂福桂林店雞肉冷藏櫃,雖依規定標示,但架上的插牌字體小於2公分,不符合規定。但業者當場抗議說,農委會的規定櫃上標出「解凍肉」、「冷藏肉」,標示及架上插牌二選一,他們兩者都做,卻多做多錯,能接受,並當場將插牌一一拔下。

 

連結:雞肉標示還混 不合格率56%(2014/03/05)

農委會昨天兵分八路,鎖定台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16家量販超市,檢查賣場是否清楚標示「解凍肉」還是「冷藏肉」,其中9家業者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56%,將限期2周內改善,否則依《消保法》將開罰6萬至150萬元。

農委會昨下午帶著大批媒體赴家樂福桂林店稽查,發現現場立標字體小於2公分,不合規定;稽查人員也帶回3盒「冷藏肉」,將抽驗是否名實相符,檢驗結果最快3天後出爐。

小編評:目前違規率有點高。

連結:農委會抽驗冷藏及冷凍雞肉標示 12件冷藏雞肉樣本均合格(2014/03/06)

為了解各通路是否有配合政策規定誠實標示,農委會三月四號在各個通路進行抽樣檢測,共抽樣12件冷藏雞肉,其中還包括6件CAS驗證產品,委託中央畜產會進行檢測。畜產會以「酵素法」檢測送驗樣本,結果出爐,所有樣品的酵素活性都小於每個單位5.5毫升,判定是冷藏肉,顯示樣本標示符合規定。

小編評:CAS果然比較正派,農委會抽驗的都嘛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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