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平均每件食安檢舉案獎金,僅一千四百元。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認為,獎金與檢舉人的風險不成比例。
去年大統假油事件後,檢舉辦法中的地方檢舉獎金才從罰金、罰鍰的百分之五,調高到百分之十。昨天行政院表示,地方檢舉獎金將提高至罰金罰鍰的百分之廿以上,中央另加發獎金十萬元至兩百萬元。
行政院期望提高檢舉誘因,但根據食藥署統計,去年全台食安檢舉獎金只發出七萬元,共五十個人獲得,平均每人獎金一千四百元;今年到六月為止,共核發三萬五千元檢舉獎金,共十三人獲得,平均每名檢舉人也只有近兩千七百元。
食藥署企科組副組長遲蘭慧表示,並不是每件檢舉案都是重大食安事件,多數檢舉案最後開罰額度只有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且檢舉未必會成案,且業者被罰額度通常並不高,檢舉人所獲得獎金自然有限。
連結:食安檢舉獎金 去年只發7萬元
小編評:這招不太有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