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泰山訴諸媒體 食藥署:擾亂視聽

味全日前委託法律事務所在四大報刊登「一個真相、一個澄清、兩個呼籲」廣告,訴諸大眾媒體說明味全「沒有攙偽、沒有混油,只有受害」。另外,針對自家油品被驗含銅葉綠素,泰山也開記者會質疑食藥署的檢驗方法。

對兩家大廠在檢調偵查階段紛紛訴諸輿論,期望扭轉企業形象,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昨天重申:「無法接受」。她說,業者如有任何意見,應向司法機關說明,而不是訴諸民眾。

衛福部昨天首度考慮引用法條開罰。姜郁美表示,味全刊登的廣告雖是聲明稿,但如誤導民眾,依法可對廣告刊登人開罰四萬到廿萬元。她強調,味全的廿一項油品,確實混用大統長基的違規油品。

泰山一再質疑食藥署銅葉綠素檢驗方法,姜郁美昨表示,正在研究泰山記者會內容「是否誤導民眾並涉及誇大不實」。食管法第廿八條明訂,食品的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姜郁美表示,食藥署會在地方衛生單位調查後,依據食管法與消費者保護法做通盤考量,確認違法就會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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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我一直以為食管法第28條是用在產品廣告上,沒想到新聞公關澄清廣告也在廣轄範圍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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