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律師徐則鈺與名譽董事長謝天仁都認為,官網資料致使法官認為塑化劑對健康無害;謝天仁說,此案將使食品衛生管理法即使修了法,食品安全把關仍然沒達到社會大眾要求的改善效果。
徐則鈺表示,新食管法第49條規定對健康有傷害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只是寫好看的」,因人每天吃多種食品,難以舉證;即使同條文規定沒違害健康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太輕,因為5年以下可易科罰金,甚至因為態度良好就緩起訴了,根本沒有嚇阻作用。
他進一步指出,早在2月間,消基會就有感衛福部食管署官網資料只提人體代謝時間,沒有顧及每人體質狀況不同,又如動物實驗結果推論到人體是否有誤差,以及長期食用的複雜情況、累積等問題,因而行文請官方周全官網相關資訊揭露。
他強調,蓋有改制前的前食管局局長康照洲印章的回文稱,「有關塑化劑等污染物質之毒性試驗,基於人道考量,國際間相關研究均係以動物實驗之結果推論對人體暴露之可能風險。本局網站揭載之內容,僅係說明國內外之科學研究結果。」未同意補充官網資訊。
連結:塑化案輕判 律師曾籲平衡資訊
小編評:引用TFDA資料造成這樣的判決結果,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