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品別再躲 6月1日起法定包裝食品得標示

食藥署規定,從6月1日起含3%以上基改成分的包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必須標示基改成份才能夠販售,10月後將擴大到連鎖食品業者的散裝貨,明年1月納入傳統市場,讓消費者有知情權,自己決定要不要把基改食品吃下肚子

醫界專家看法保留,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主任楊振昌指出,以目前文獻來看基改食品和健康關聯較薄弱,只有少數的實驗證明對動物有害,基改傷不傷人體,有待商榷,但台灣人的飲食習慣,豆類已經成為魚肉蛋奶的第一名,1個月每人吃掉11公斤黃豆,6月份開始,食藥署規定只要基改作物含有產品3%就要標

主婦聯盟基金會秘書長賴曉芬:「食藥署公告3%容許量,那我們至少是個開始,雖然我們不滿意,民眾自己去(評估)承擔風險。」

6月1日起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物,要全面標示是不是基改,連鎖食品業者的散裝食品則在10月上路,傳統市場的散裝標示則在明年1月實施,充分皆露資訊,從6月起,消費者就能明白自己吃下肚、喝進胃的,到底有沒有基改成份,讓消費者權益保障,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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