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摻豬 最高罰5000萬 2016-06-202014-11-13 作者: iQC 檢調發現新北、高雄有業者以豬肉混充羊肉謀取利益,衛福部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昨表示,摻偽假冒違反食安法,最高可開罰5000萬元,若涉及刑事責任,刑責5年以下、併科800萬罰金。目前全國22縣市衛生局都在配合檢方調查 來源: 羊肉摻豬 最高罰5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