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進口大陸活鮑未按規定存放 業者恐遭裁罰
連結:進口中國活鮑還沒檢驗想先偷賣 業者分批運送被逮
高雄一名柯姓水產公司負責人從中國進口800公斤活鮑魚來台銷售,本應將活鮑全數由貨車運送至位於高雄的「具結先行放行」登記處所,卻在轉運時分成兩輛車,其中一輛往桃園開去。基隆機動查緝隊19日跟監時發現,立刻通知相關單位前往查驗,果然發現近175公斤的活鮑魚,訊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柯男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海巡署偵防分署基隆查緝隊今天表示,高雄岡山地區一間水產行捨近求遠,遠自新北市八里區台北港合法進口大陸活鮑魚800公斤,顯然不符合常態。專案小組立即會同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等單位全力追查,19日發現活鮑魚進口時,業者指派兩輛貨車等待接貨,立即實施跟監。
專案小組發現其中一輛貨車並非依規定將活鮑魚運送到位於岡山的「具結先行放行」登記處所,而是送往桃園市大園區的一處倉庫囤放。專案小組立即偕同桃園市衛生局前往倉庫檢查,總計共有174.98公斤活鮑魚,全案訊後將柯男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函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裁處。
連結:【違規鮑魚】檢驗結果未出爐 中國活鮑「趴趴走」違反食安法(農傳媒)
生鮮食品進入海關後,因檢驗時間會達3天以上,海關儲放商品的條件可能不符合業者的需求,因此業者可申請「具結先行放行」,將商品先放置於指定冷藏地點封存,待檢驗合格、取得輸入合格證書後,就可啟封運送至其他地點。此案是業者未將活鮑魚送到「具結先行放行」登記地點,部分運送到桃園市大園區倉庫囤放,因此專案小組會同食藥署及桃園市衛生局到場檢查,查獲174.98公斤活鮑魚,已違反食安法規定,擅自移動未經檢驗合格活鮑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