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歐盟向塑膠垃圾宣戰!2030年所有塑膠包裝都將回收再利用(2018/01/19)
歐盟16日公布「首次適用全歐洲的塑膠政策」,針對一次性塑膠製品祭出一連串改革措施,希望所有塑膠包裝在2030年時都能被回收或重複使用。
雖然部分人士擔心限用一次性塑膠製品,可能會損害歐盟整體經濟,但歐盟持相反看法,因為焚燒塑膠垃圾的代價很高,如果能回收塑膠垃圾,每年燃燒塑膠垃圾的油量能省下35億桶油,甚至能夠減少10億公斤的碳足跡(Carbon Footpringts),相當於10億輛車排放的廢氣。碳足跡是個人、家庭或公司日常釋放的溫室氣體數量,以二氧化碳為單位,用來衡量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
小編評:其實塑膠回售活動,之前歐盟也有民間團體抗議會有環境賀爾蒙的問題,不過基於環保理由歐盟還是往這個方向直行了。
連結:從保護海洋到捍衛人類健康!歐洲預計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產品(2018/06/22,食力)
歐盟執委會著手起草海洋塑膠垃圾減量的法案。由於在歐洲海域中,棉花棒、塑膠袋、塑膠製食物容器、食物包裝、塑膠餐具(含吸管)、氣球(含握棒)、飲料杯、寶特瓶、煙蒂和衛生用品(含濕紙巾)是10種最常見的塑膠廢棄物,歐盟執委會擬定相應的監管法規,不僅要求成員國在2025年前需回收90%的廢棄寶特瓶,亦要減少使用塑膠製食物容器和飲料杯,並設定明確的減量目標。
為了展示歐盟保護海洋的決心,法案更規定,當有其他替代產品或物料能夠廣泛應用時,歐盟將會禁止一次性使用的塑膠產品出現在市面上,而在全面禁用之前,這些塑膠用品的生產商也得支付一定的費用,分擔處理塑膠垃圾的成本。與此同時,成員國必須加強環保宣導,讓民眾充分瞭解這些塑膠產品對海洋生態的危害,以及認識資源回收再用的系統、處理塑膠垃圾的可行方案。
連結:歐盟宣示2030年全面禁塑 先驅者丹麥1993年就限用塑膠袋(2019/02/13,食力)
以限用塑膠袋為例,1993年丹麥是第一個對塑膠袋徵稅的國家,透過對製造商或零售商徵稅,讓成本轉移到消費者身上,藉此降低了66%的使用量,到現在丹麥每人年均僅使用4個塑膠袋。
而最著名的政策是2002年愛爾蘭「隨袋收費」15美分(約新台幣4元),讓原本每人年均使用350個塑膠袋降到14個,等於降低了96%的使用量,這個政策的成功也讓其他國家群起效仿。然而,像是希臘、保加利亞等歐洲國家使用塑膠袋的狀況仍遠遠高於歐洲平均,即便有像丹麥的低使用量國家,整體歐洲平均仍逼近200個左右。因此,歐盟宣布成員國應在2019年之前將塑膠袋平均使用量降到90個,2025年減少至40個。
除了塑膠袋之外,歐盟在2018年5月宣布將在2030年之前全面禁止一次性塑膠製品的規範,針對海灘或海上最常見的10種塑膠進行階段性限制,因為這些塑膠製品約佔海洋垃圾的70%,其中特別優先禁止已經有替代方案的塑膠製品,例如:氣球桿、刀叉湯匙、棉花棒等等。歐盟的政策傾向於源頭控制,例如,擴大生產者責任計劃,要求生產者、進口商及銷售者承擔清理費用。而且在全面禁止之前,歐盟陸續提出一些具體的實踐辦法,例如:要求一次性飲料瓶的設計要能連結瓶子與蓋子,避免瓶蓋單獨散落到環境中。
小編評:食力都有定期追蹤歐盟限塑的進度,以上兩篇文章節錄部分內容,大家可以點進去多了解一下立法主旨和法規詳細背景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