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重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屬自願性規範,如市售包裝米粉宣稱符合CNS11172號「米粉絲」,則應符合該規範之規定,如有標示不實之情形,涉屬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
對於未宣稱產品符合CNS11172號「米粉絲」規範之市售包裝米粉,如產品詳實列示所含內容物,並依內容物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之,則尚無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局重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屬自願性規範,如市售包裝米粉宣稱符合CNS11172號「米粉絲」,則應符合該規範之規定,如有標示不實之情形,涉屬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
對於未宣稱產品符合CNS11172號「米粉絲」規範之市售包裝米粉,如產品詳實列示所含內容物,並依內容物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之,則尚無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